合同名称 | 胡萝卜2209 |
合同代码 | HLB2209 |
合同单位 | 批(1批=300公斤) |
报价单位 | 元/批 |
报价货币 | 人民币 |
最小变动价位 | 1元/批 |
履约金标准 | 合同价值的20% |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幅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7% |
交易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晚上:19:00-21:00 |
交收申报时间 | 最后交易月倒数第十个交易日前每日交收申报或到期集中交收申报 |
最后交易月 | 2022年9月 |
交收申报须知 | 经交易市场核准后的交收申报不允许撤销 |
上市时间 | 2022年3月8日 |
上市指导价 | 490元/批 |
品种最大订货量 | 5000000批 |
单个交易商最大订货量 | 不得超过合同总订货量的30%,且≤10000批 |
单笔指令最大买卖量 | 2000批 |
订货要求 | 进入最后交易月倒数第十五个交易日起不允许订立新合同,只允许转让 |
集中交收日 | 最后交易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
最小交收单位 | 100批 |
货物交收溢短 | ±5% |
交易报价 | 交易商品的不含税价格 |
交收等级 | 符合交易市场《胡萝卜(HLB2109)交收质量标准》 |
交收地点 | 库外交收或交易市场指定交收仓库 |
付款进度 | 合同成交后履约金比例不低于合同价值的20%,最后交易月倒数第十个交易日开市前,履约金比例提高到50%,最后交易月倒数第五个交易日开市前,履约金比例提高到100% ,卖方提交足额注册仓单 |
交易手续费 | 1元/批 |
交收手续费 | 2元/批 |
交收方式 | 商品交收 |
胡萝卜(HLB2209)交收质量标准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交易市场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交收的胡萝卜,在交易市场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交易或交收的胡萝卜产品不适用本标准。参与本市场交易和交收的胡萝卜指定为质量为一级及以上的胡萝卜。
本标准具体规定了胡萝卜的等级及质量要求、安全指标、包装及标志、贮藏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鲜食胡萝卜的收购、贮藏、运输及销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T761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15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5009.17食品中汞的测定
GB/T5009.38蔬菜 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147植物性食品中除虫脲残留量的测定
GB/T8855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3、等级
3.1.1 基本要求
胡萝卜应符合下列条件:
——同一品种及相似品种,成熟适度,根形基本正常;
——表皮新鲜、不萎蔫,表皮清洁;
——无明显病虫害造成的损伤;
——无严重机械伤,允许带有因采收或清洗时造成的轻微机械损伤;
——收获后清洗造成的轻微裂口不能超过总重量的5%;
——紧实,没有木质化;
——无严重分叉和侧根,允许带有少量须根;
——无异常的外来水分,因冷库出货造成的正常冷凝水分不计算在内;
——无腐烂、异味。
3.1.2等级划分
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胡萝卜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各等级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胡萝卜的等级划分及质量要求
等级 | 质量要求 | 长度(cm), 单体重量(g) |
特级 | 外观一致;光滑,肉质根呈该品种固有的色泽,色泽一致;肉质根发育均匀,质地脆嫩;无冷害及机械伤;顶部无绿色或紫色。 | 长度>13cm,200g及以上 |
一级 | 外观基本一致;基本光滑,肉质根呈该品种固有的色泽,色泽基本一致;肉质根发育基本均匀;无明显的冷害及机械伤;顶部以下1cm以内允许有绿色或紫色。 | 长度>13cm,100g及以上 |
二级 | 外观基本一致;肉质根呈该品种固有的色泽,允许稍有异色;稍有冷害及机械伤;顶部以下2cm以内允许有绿色或紫色。 | 长度>13cm,80g及以上 |
3.1.3允许误差范围
允许误差范围按质量计:
a)特级允许有5%的产品不符合该等级的要求,但应符合一级的要求;
b)一级允许有10%的产品不符合该等级的要求,但应符合二级的要求;但破裂的胡萝卜或失去根尖的胡萝卜不包括在允许范围内;
c)二级允许有10%的产品不符合该等级的要求,但应符合基本要求;但破裂的胡萝卜或失去根尖的胡萝卜不允许超过5%。
4、安全指标
胡萝卜污染物、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表2中的规定。
表2 胡萝卜安全指标要求
序号 | 项目 | 指标/(mg/kg) | 检测要求 |
1 | 毒死蜱(chlorpyrifos) | ≤0.1 | NY/T761 |
2 | 氯氰菊酯(cypermethrin) | ≤0.1 | NY/T761 |
3 | 百菌清(chlorothalonil) | ≤0.5 | NY/T761 |
4 | 氰戊菊酯(fenvalerate) | ≤0.05 | NY/T761 |
5 | 铅(以Pb计) | ≤0.2 | GB/T5009.12 |
6 | 镉(以Cd计) | ≤0.05 | GB/T5009.15 |
7 | 汞(以Hg计) | ≤0.01 | GB/T5009.17 |
8 | 多菌灵(carbendazim) | ≤0.5 | GB/T5009.38 |
9 | 除虫脲(diflubenzuron) | ≤0.5 | GB/T5009.147 |
5、实验方法
5.1 等级指标
用目测方法检测受检样品的外观形态、色泽、腐烂、冷害、机械伤等;用鼻嗅的方法检测气味和异味;病虫害症状不明显而有怀疑者,应用刀切开检验。
每批受检产品抽样检验时,对有缺陷的样品做记录,不合格率以ω计,数值以%表示。
按公式(1)计算:
ω= n/N ×100 …………………………………………………………… (1)
式中:
n——单项不合格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
N——检验批次样本的总质量数,单位为克(g)。
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5.2 安全指标
安全指标按本标准中表2的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6.1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等级及质量检验、安全指标、包装和标识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交收。
6.2 组批
同一品种及相似品种、同一产区、相同种植条件、同期采收的胡萝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相同进货渠道的胡萝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6.3 抽样方法
按照 GB/T8855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报验单填写的项目应与货物相符,凡与货物不符,包装容器严重损坏者,应由交货单位重新整理后再行抽样。
6.4. 判定规则
6.4.1 每批受检样品的不合格率按其所检单位的平均值计算,不合格率不能高于本标准中规定的不合格率。
6.4.2 安全指标有一项不合格,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
7、包装及标志
7.1包装
7.1.1 包装要求:同一包装箱内,应为同一等级和外观基本一致的产品,包装内的产品可视部分应具有整个包装产品的代表性。(1)包装容器为纸箱;(2)包装容器要清洁、整齐、干燥、结实,无污染,无异味。
7.1.2同一产区、同期采收的胡萝卜作为同一批次包装。
7.2标志
包装上应标明品名、等级、重量、产地、包装日期,字迹清晰、完整、准确。
8、贮藏
8.1临时贮藏须在阴凉、通风、清洁、卫生的条件下进行,严防烈日曝晒、雨淋、高温、冷冻、病虫害及有毒物质的危害和污染。堆码时须轻卸、轻装,严防挤压碰撞。
8.2长期贮藏须按品种、等级堆码整齐,防止挤压,保持通风散热。
9、附注
本标准最终解释权归交易市场。